为使我所分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开、高效,根据中科院工会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 一、经费的管理方式 各分会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由所工会财务统一承担。 每年由所工会下达各分会经费使用额度,各分会在经费额度内开支,额度当年有效,结余额度一般不结转下一年度。如分会因特殊原因确需结转的,应在年经费额度下达前提交经费额度结转申请及结转经费使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结转。 设置分工会经费额度本,经费额度本由分会经费负责人保管,由所工会财务填写支出和结余情况。 二、经费额度的确定 分工会经费额度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本分会实际收取会员会费,一部分是所工会依据分会会员人数核定下拨的文体费和春游费。 分会经费额度=(分会会费+春游费+文体费) 各分工会经费额度具体下达时间为分会上交上半年会费之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所工会根据其实际收取的会费核定下达该分工会经费额度。 三、会员会费的收取和上交 职工会员每月应交会费的计算方法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研究生会员会费全所统一为6元/月,各分会可依本分会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会费每年分两次由各分会收取,并上交所工会财务。3月20日之前上交上半年会费,9月20日之前上交下半年会费。 四、分会经费开支和报销 分会经费由各分会自行支配,按所工会财务统一规定管理。借款和报销,须填写借款和记帐凭单,并由本分会(经费)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报销时须携带分会经费额度本,以便财务人员核查和记录额度使用情况。 使用经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是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的正式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或客户名称必须填写:“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工会”。报销凭单摘要栏注明活动名称及报销内容。 分会经费借款和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五、奖惩办法 对参与所工会活动和自行组织开展活动积极、表现优异的分会,适当奖励经费额度。 对能按时、足额上交会费的分会,适当奖励经费额度。对会费上交不及时的,视情况减少其经费额度。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0日起执行,由所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